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红河州个旧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3-02-14 16:49:46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个旧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个旧市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中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其他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条件可不受限制。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参加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个旧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或其他招聘方式进行(根据疫情情况和报名情况进行安排)。

  招聘工作组赴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带上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8:30-10:00到昆明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与梁王路交叉路口南侧)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即进行考核。

  云南师范大学双选会以学校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按照招聘时间先后安排,如在前面的招聘会招满人员,就不再进行后面的招聘。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以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