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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马鞍山市和县一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3-02-14 16:53:58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就和县一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招聘岗位

  经批准,和县一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共16名(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页)、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及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与岗位学科一致(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考生报考信息需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凡弄虚作假或与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因考生未按时完整提供材料证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jpg格式)和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和县一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等材料扫描件,将扫描件编辑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和县一中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业+姓名),并将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725206905@qq.com)。

  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至报名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需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等材料。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至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