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本次提前招聘的单位经费形式除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纳入事业报备员额管理(除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共体分院外)。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人才政策待遇。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一批或一段的毕业生和2023届毕业的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的本科医学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的毕业生)等可享受《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人才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提前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灵溪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岗位的18名医学生将入职马站医院(筹建中),目前暂入编灵溪中心卫生院。
(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900935(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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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2023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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