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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2023-02-10 10:18:4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助力浙南闽东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招引更多优秀医学毕业生服务苍南卫健事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2.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或一段毕业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990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五)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一批或一段”的,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第一批次或第一段”毕业生。

  (六)报考除灵溪镇中心卫生院(岗位代码“T17-T27”)外的其他岗位本科二批或二段及以下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须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50%,报考病理、心电图、麻醉、医学影像、急诊等岗位的专业可放宽至前60%。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能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报考灵溪镇中心卫生院的除外);

  5.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6.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7.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继续深造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8.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n.gov.cn)、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材料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1份;

  (2)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本科一批或一段”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或签订承诺书,并于面试结束后2周内提交以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