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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宿迁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2-06 10:43:08   地区:江苏   浏览:0

  宿迁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宿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

  (六)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社团(协会)负责人。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8日09:00-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8日09:00-3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8日-3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的议处理:2月8日09:00-3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须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以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