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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2023-02-01 16:11:03   地区:贵州   浏览:0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如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

  5.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9:00-2023年2月15日16:00。用人单位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重点围绕本单位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

  资格初审完成后,在2023年2月17日前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应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方案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对未报备评审工作方案的评审结果不得认可。

  现场评审应成立评审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应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评审工作组由现场评审专家组、评审联络员、纪检监督员、记录员等构成,其中评审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可由主管部门领导、用人单位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行业专家要选择政治素质过硬、职业操守良好、专业知识扎实的同领域专家担任,行业专家不得少于3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现场评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评审采取面试洽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1.现场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合格实际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3.现场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发布公告。

  (四)评审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附评审组长等相关人员签字的现场评审结果,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生效。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进行公告。

  (五)体检

  经用人单位再次审核考生资格,与考生本人确认引进意愿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