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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2023-01-26 21: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一所由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新型教学科研机构。坚持以高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双核并重的发展定位,坚持以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等高端、新兴产业技术应用为发展战略,以新技术赋能行业发展,围绕唐山市“三个努力建成”内涵要求和“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三大支柱产业建设,瞄准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对抗计算、大数据安全、智能网联、预警雷达、固废处理、康复设备、工业设计等领域,引进学校13个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驻唐,培育建设先进材料、智能制造、运载领域先进复合材料、大数据安全、通信技术、工业制造与艺术设计、微波与太赫兹、数字表演与仿真、凝胶冰雪、功能微生物、新能源与电机控制、高端装备数字制造等12个产学研一体的创新研究中心。围绕唐山产业布局孵化“高”“精”“特”“新”的技术落地,积极参与区域创新经济建设发展,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助力唐山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推动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增量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为满足研究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核心科研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专业匹配、能力突出、综合考察、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履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7日至2005年1月16日期间出生)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7日之前。

  (二)岗位需求条件说明

  岗位条件详见《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2023年选聘按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具体专业名称进行,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应聘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原单位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2023年1月17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