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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吉林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01-19 09:42: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落编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通化军分区决定,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上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3年上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25名。其中东昌区8名,二道江区3名,通化县4名,集安市2名,柳河县4名,辉南县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通化市各县市区入伍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

  6.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7.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条件,年满18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8.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

  9.本次招聘仅限男性报考。

  (二)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所有招聘单位均不限专业,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上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2年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不报考具体事业单位和岗位,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在入伍报名所在地提供的职位中自主选择落编单位。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9:00至15:00。

  2.报名地点:各入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报名地址栏)。

  3.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请双合格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二)注意事项

  1.截至2023年2月7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义务兵报名。否则,不能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考生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请考生实时关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