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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2023-01-13 10:2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3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紧缺急需岗位放宽至本科学历。

  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6日至2005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333.zjg.gov.cn:7005/wsb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至1月1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至1月18日20: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至1月18日20: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至1月19日12: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至1月19日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