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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3-01-13 10:40: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辽宁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lnvc.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60.18.234.130:9103/hr/),点击“登录/报名”模块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应聘者逐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将佐证材料上传至“提交资料”选项栏。对于未上传应聘者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名信息者,我校不予受理。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后请及时查看站内短消息通知。查询方式为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站-站内消息-消息列表。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包括:

  (1)公开招聘报名表(同时发送WORD文档和手写签名的PDF文档)

  (2)个人简历

  (3)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4)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及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党支部印章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所有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按照如下顺序加序号命名进行整理:1报名表(1-1报名表PDF版、1-2报名表WORD版);2个人简历;3身份证扫描件;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5工作证明(视本人所报岗位情况提供);6党员证明材料(视本人所报岗位情况提供);7其他条件(视本人所报岗位情况提供),整理后,请将文件夹制作成压缩文件后,按照“所申报岗位名称(附件1)+本人姓名+本人所学专业”,例如“教师1+圆圆+计算机技术”。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