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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3-01-04 22:15:47   地区:广东   浏览:0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八)面试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发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不休息)。

  (二)疫情防控要求将按国家、省、市最新规定执行,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用人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六)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0754-81883956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