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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3-01-04 22:15:47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31名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阿里山路西与港澳路、海峡路的交界处。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高中学历教育。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2021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

  学校占地104.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各教育教学场馆:教室配备空调、智慧教学平台;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含50米标准泳池和25米训练池各1个、篮排球馆1个、篮球训练场2个、羽毛球训练场4个、乒乓球训练场16个、体操运动场4个);图书馆1栋,其中配有阅览室、自习室、社团活动室、音乐训练室;学生宿舍3栋(6人一间),备有空调、开水热水设备;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设地下停车场,面积19508㎡,另设师生餐厅。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具体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http://www.stjzhwxx.net/)、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3-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