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1-04 22:18:31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天宁区区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6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9日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A类岗位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B类岗位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五)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的,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1月1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2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