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地矿局2022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本人承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附件须确保清晰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审查
由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及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虑到疫情影响,测评考核由招聘单位视当地疫情及防控要求灵活掌握,必要时可采取网上考核测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300(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76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地矿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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