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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选聘(第二批)公告
2023-01-04 22:20:05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选聘工作人员的21个事业单位中,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为财政性资金定额定项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是一所具有地学特色、专业门类齐全的高职院校,从事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是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从事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等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2月29日至2004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省地矿局局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8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82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理由

  地勘单位受主业限制,工作场地大多为野外一线,环境艰苦,吸引力不强,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拟选聘一批与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河北地质职工大学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拟选聘会计学专业且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的硕士毕业生。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位于张家口市,地域优势不强,吸引力不足,公开招聘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毕业生无人报考,拟选聘这些专业硕士学历人员。

  五、选聘范围

  博士毕业生、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由河北省地矿局或招聘单位在相关高校或媒体、目标单位等宣传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双选会等方式开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信箱接收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3月31日(招满为止)。

  报名信箱:2634004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