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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海曙区卫健系统招聘高层次专技人才公告
2023-01-04 10:53:01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了适应海曙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附件1)。户籍以2023年1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七)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0日。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邮箱地址:hsweijj@163.com;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畅通。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海曙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扫描件。

  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2日,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由海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本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委人力社保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以补充公告为准。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在读证明、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主要对面试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