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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丹东市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
2022-12-31 16:0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促进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工作开展,根据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中共丹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丹东市“名校优生”选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丹人社发﹝2022﹞59号)规定,丹东市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拟面向海内外高校公开招聘3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

  2.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2);

  3.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

  4.海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身体健康;

  4.应聘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5.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丹东市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3)。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丹东统战”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1日9时至2023年1月7日24时。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排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2022年丹东市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报名表》(附件4)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