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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银川市事业单位自主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2022-12-30 18:2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助推银川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城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引才工作实际,现就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面向全国引进事业编制人才142名,其中,教育、卫健系统引进事业编制人才65名、其他单位引进事业编制人才77名,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0.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1.现役军人;

  12.与引进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方式

  对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引进,对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银川市将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nchuan.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引才公告。并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nchuan.gov.cn/)设定为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星期一)9:00至1月16日(星期一)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1月16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