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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四平市委理论学习室等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29 22:11:15   地区:吉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委理论学习室等10家事业单位使用19名事业编制,在市本级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8日。(35周岁: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1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2年四平市委理论学习室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四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贴好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的原件;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