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正式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聘用后,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为5年,博士生8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原因出现空缺,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www.zhuji.gov.cn/col/col1229074094/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对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相关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咨询电话:0575-87251056(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25089(受理纪律投诉)
(四)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机关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七)应聘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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