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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鞍山千山区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2022-12-06 11:17: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村医生7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

  二、岗位设置

  详见《千山区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男、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临床医疗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千山区辖区户口均可报考。所报招聘岗位不属于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需确保能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出勤,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责令退出村卫生室执业。同时所报考岗位,需得到所在岗位村委会法人拟聘用(乡村医生为村聘、镇管、卫健局行业管理)。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五)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以上资质证书的,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免于考试。

  (八)根据辽卫办【2020】57号文件精神,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或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与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尚未解决的。

  5、存在非法行医受过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s.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千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科。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3、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如下材料: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家学历认证报告、省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办理收据、网上办理学历认证受理截图、档案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边报名边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户籍和其他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报考人员公示。报名后,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s.gov.cn)对报名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撤销。

  7、2022年12月19日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址:千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科。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新冠疫情知识占2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第三版)占30%;全科医学知识占50%。满分100分。笔试分三部分题型,填空题,单选,多选题。

  2、笔试时间及地址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

  3、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