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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南州瓮安县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2-12-05 16:47:36   地区:贵州   浏览:0

  线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报名所需资料到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资料详见《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提供资料清单》(附件2)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瓮安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其中报考02职位的人员,不需对细分职位(0201、0202、0203)进行报名,待面试对象确定后再抽签确定细分职位(0201、0202、0203)。

  本次现场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除提交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或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计划,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总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最后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对象。其中,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不含2:1)的职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计划,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02职位面试对象确定后,由面试对象抽签确定0201、0202、0203职位,抽签时间和抽签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相同的,按测试项目的先后顺序以相应单项项目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