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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云港市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公告
2022-12-06 16:45:28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加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拓宽我县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东海县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日期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等情况另行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第一站:南昌线

  第二站:贵阳线

  第三站:东北线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的岗位,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