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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洱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2-02 16:1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5.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引和到普洱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79-2120796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办公室:0879-2887126

  十二、未尽事宜由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才专项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才专项招聘简章

  2.普洱市2023年事业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