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内蒙古包头市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2-12-02 15:5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包头市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引进348人。其中:市级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第三医院、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包头市肿瘤医院、包头市眼科医院、包头市职工健康休养中心、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63人,旗县区级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土右旗和固阳县所属卫生健康机构)85人。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符合高层次和用人单位紧缺急需实际。

  (二)引进大学以上毕业生(包括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学历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院校)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国内医学类高校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2.旗县区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学历为国内医学类高校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3.其他要求详见《包头市卫生健康领域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包头市内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各类媒体、全国各高校招聘网站和各地人才市场进行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17:00。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内蒙古人才发展集团(网址:http://bm.nmgksw.com/btsydw2023/)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现场报名:包头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将派出校园宣传招聘小组分赴山西、天津、东北和我市周边地区有关高校举办校园宣传招聘活动,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具体活动场次安排请关注“包头党建”“包头人社”“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及各高校校内就业网相关公告。

  (三)资格审核

  包头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采取线上面试测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水平,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评的形式进行。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并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对于面试测评人员实际到场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测评时间将通过“包头党建”“包头人社”“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