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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洱市幼儿园事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2-01 21:2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普洱市幼儿园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普洱市幼儿园事业人才专项招聘专技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共“普”华章,与“洱”精彩—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引公告》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学校简介

  普洱市幼儿园始建于1953年,是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占地面积14579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9250平方米,绿化面积2698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5776平方米。普洱市幼儿园现有教职工13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教师持幼儿教师资格证者100%,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的专技人员达98%,现有班级规模27个教学班,在园幼儿1028人。普洱市幼儿园先后荣获了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云南省优级甲等幼儿园、省文明学校、省绿色幼儿园、省优秀家长学校,省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2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普洱市幼儿园2023年事业人才专项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招生计划师范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对象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和其他岗位条件。

  2.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1月1日。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承诺在普洱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要求

  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2年11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2年11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