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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
2022-11-29 16:03:08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为满足我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大队3名、市中医院7名、市第三医院5名、市口腔医院6名、市妇幼保健院9名、市儿童医院38名、市康养医院16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副高级职称年龄至40周岁,正高级职称年龄至45周岁。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相关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需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

  7.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范围为: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邮箱(cdwjw2157312@126.com)或将所需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

  3.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的原件或扫描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