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雅安市芦山县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26 10:11: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按照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社局、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雅组办〔2022〕54号)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是指街道(乡镇)社区直接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由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保障,由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综合协理员等,不包含社区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40周岁及以下出生(1981年12月6日当日及之后出生);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6日当日及之后出生);

  6.具有5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在村任职时间、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在部队服役时间可计入累计年限);

  7.报考人员的年龄、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社区专职工作者;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4.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报名地点: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芦山县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3.报名提供材料:

  (1)《芦山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需贴上本人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复印件(须加盖考核单位公章);

  (4)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在街道(乡镇)社区任职工作证明以及相关工作证明原件;

  (5)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出现役士兵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受表彰人员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文件的证明材料。

  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