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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11-23 12:43: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22〕6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以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海滨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和卫生专技人员2名。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为滨海新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1月21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80/profile/)、天津市滨海新海滨人民医院网站(www.tjhbrmyy.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1.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2日16:30止。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16:30止。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回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二)报名方式

  1.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hbrmyyrsk@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海滨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职位-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22-25972073。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3),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