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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阳清镇市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11-20 22:23:56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镇卫生院人才储备基础,达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目的,特简化程序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评审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评审、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清镇市2022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简化程序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简化程序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清镇市2022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工作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清镇市户籍的岗位须于2022年11月20日(含11月20日)前落户。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清镇市2022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2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

  7.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八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解聘或借用到其他单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2.截至2022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2017年以来参加贵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在清镇市2022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同步进行。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填写《清镇市2022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清镇市卫生健康局科技教育科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4.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合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