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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顺市西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18 15:44:08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西秀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区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疫情防控。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11月3日调整版)规定及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西秀区招聘办。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西秀区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460221(西秀区考试培训中心);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46077(西秀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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