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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邹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022-11-18 10:24:24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6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邹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高中教师1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须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青年优秀教师。

  (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五)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引进范围中(一)类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海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2年11月2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6.2022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文件执行,此类考生需提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此类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需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取得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按文件规定处理。

  邹平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2022年11月21日8:30——11月25日17:0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pjyrs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并联系邹平市教体局人事股(电话:0543-4268073)予以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2年邹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