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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第四人民医院下半年招聘简章
2022-11-17 16:59: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承担着全市乃至周边盟市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任务。2015年,市人民政府将原属民政系统管理的精神卫生中心归口卫计系统管理,并更名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挂“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牌,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医院已成为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培训、指导为一体,诊疗科目齐全,功能完善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设置罕台部和东胜部,开放床位300张,开设精神医学科、心理医学科、睡眠医学科、儿少心理科、物质依赖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心理检测治疗科、MECT室等科室。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为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数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次招考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6日至2004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报考岗位未要求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后的3年内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11月16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11月16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56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到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蒙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