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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绵阳平武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第四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1-16 17:36:12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平武县拟公开考核招聘60名事业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平武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60名(详见附件1《平武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第四批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引进后需在平武县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和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宏观管理,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六)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