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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银川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考试公告(175人)
2022-11-10 13:05: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七、面试

  (一)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面试由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面试提前一周,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的须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开考比例为1:3,对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由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灵武市纪委监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会同灵武市委组织部、灵武市委编办、灵武市人社局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