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合肥市人社局,经合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的,将提前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51-62672758、62692757;
监督电话:0551-62692763。
附件:1.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3.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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