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11月30日前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具体专业测试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2)、《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将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仍分别采取上述专业测试方式另行组织考试确定,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2)拟引进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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