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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汾市大宁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2-11-08 11:22:06   地区:山西   浏览:0

  6.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最多只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7.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8.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大宁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结果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费用应聘者自理,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2021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大宁县委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办公室在大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定

  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大宁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大宁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357-7723914(大宁县纪委监委)

  引才咨询电话:

  0357-5500032(大宁县委组织部)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