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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丹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1-07 14:48:31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和10月21日全省、全州疫情防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工作专题调度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力量,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健全我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体系,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指定地点服务(含在指定地点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截止2022年11月14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及以上。

  3.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2年11月14日,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定向到我县、乡(镇)的2022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县、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