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
2022-11-07 14:49:47   地区:山东   浏览:0

  1、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

  2、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面试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招聘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关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33-2126211

  张店区人民医院0533-2126300

  张店区中医院0533-2176092

  张店区妇幼保健院0533-2219302

  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口腔医院)0533-2833018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533-2850515

  张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33-3148986

  点击下载>>>

  附件1:2022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