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引进人才计划数与入围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计划或进行调剂。
3.面谈
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增加面谈环节。考生需在2022年11月17日9时至11月18日17时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考试。
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谈合格的,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谈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4.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5.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面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谈面试成绩都相等或仅有面试成绩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面谈、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或12月初,具体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6.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递补。如确有需要的,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报名企业数量不限,但每个企业限报1个岗位;符合事业单位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同时兼报其中1个。招聘工作由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实施。
五、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
1.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报考医疗机构岗位的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在海宁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具体岗位由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引进的人才,由招聘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奖金单列管理,其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聘用为事业编制中层副职或在首次聘用期限内绩效考核奖金比照同单位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待遇享受;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事业编制中层职务且在首次聘用期限内绩效考核奖金比照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待遇享受。医疗机构引进的硕博士研究生,由医疗机构根据绩效分配方案和人才奖励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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