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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10-26 11:35:16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8:00—11月12日10:00。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2022年11月12日8:30—11:00。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东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内容:教育基础知识等。

  4.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笔试通过人员(以公告为准)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1.时间:2022年11月12日14:30—16:30。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东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办法: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见附件3)、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70%)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非2023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面试

  1.形式:采取“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2年11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东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笔试成绩占3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7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并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4日17点,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