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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10-26 11:35:16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文件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荣誉;

  (3)获全国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70%(含70%);

  (5)普通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除外)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含3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7:00。

  2.网址: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要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