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廉洁四川”网站[www.scj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党风廉政建设 研究教育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青羊区 大庆路68号 |
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网络宣传、电化教育,配合开展与外省反腐败组织的合作交流等工作。 |
金泉办案 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成都市青羊区 大庆路68号 |
负责审查调查餐饮住宿、医疗保障、基础建设、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 2025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人公告
-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5四川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人公告
- 2025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 2025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直接考核招聘学校食堂会计2人公告
- 2025四川乐山市民政局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人公告
- 2025四川广元市昭化区就业见习岗位170人公告
- 2025乐山市沐川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2人公告
- 2025四川南充市阆中市综治服务中心招聘综治协管员1人公告
- 2025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信息工程师1人公告
- 2025南充市仪陇县第二批人才引进38人公告
- 2025年仪陇县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38人)
- 2025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 2025南充阆中市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招聘临聘人员18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