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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忻州市代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2-10-18 10:42:2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3633”人才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2022年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代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4.资格证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证。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本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限户籍。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shanxi.gov.cn)、忻州市组工网(http://www.xzzgw.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xian.gov.cn/)、代县组工网(http://dx.xzzgw.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