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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安市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公
2022-10-13 20:49:38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改善乡镇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中省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广安区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考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

  (一)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22年10月18日前,在广安区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生或在校在读生(退出现役后续读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广安区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二、考聘职位

  考聘职位见《2022年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18日后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10月18日。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考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考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报名工作组现场审核确定。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三)报名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广安区希望街2号,605室)。

  (四)提交资料

  1.五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2022年广安区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服务基层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22年10月18日前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