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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10-11 13:05:24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是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市直机关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市直机关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群团干部、党员理论学习骨干的培训;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倾听民主诉求和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

综合岗

管理

1

从事综合业务

专业要求: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学历(学位)要求: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备注:①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②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2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