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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2-10-11 14:47:51   地区:贵州   浏览:0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54332(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7-8339352(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

  (五)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简章》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简章》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同意招考证明.doc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