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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2-10-11 14:47:51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结合毕节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毕节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主管检验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时必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2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2年10月1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2年10月1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2年10月10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统一在线上开展。线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0日18:00期间按照《简章》和《岗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毕节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简章》《岗位表》规定所需的相关证书和缴费凭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QQ邮箱(QQ邮箱号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与其他时间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岗位表》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提供资料不齐、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线上资格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提交相关信息,信息填写提交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如出现不符合《简章》《岗位表》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