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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邯郸市邯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2-09-28 15:3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规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邯山区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共63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3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人;

  初中教师岗位招聘8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6人;

  小学教师岗位招聘42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9人,定向岗位招聘2人;

  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10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4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6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见附表一《邯山区2022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1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2年10月13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学位。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学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